【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7-14 来源: 浏览次数: 9593
四川省人民政府
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川府发〔2017〕40号
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川府发〔2017〕4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日
(三十三)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推动交易场所规范发展,出台并实施我省交易场所监管办法。支持天府商品交易所“一所多中心、一县一平台”发展模式,发挥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产业服务功能。推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打造军民融合板、一带一路板、科技金融板、双创企业板四大业务板块,聚集各方优势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设立“四板基金”,示范带动更多基金投资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企业。支持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开展碳排放交易、用能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支持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序拓展农村产权交易。(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四川证监局等)
2017年7月3日
(三十三)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推动交易场所规范发展,出台并实施我省交易场所监管办法。支持天府商品交易所“一所多中心、一县一平台”发展模式,发挥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产业服务功能。推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打造军民融合板、一带一路板、科技金融板、双创企业板四大业务板块,聚集各方优势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设立“四板基金”,示范带动更多基金投资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企业。支持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开展碳排放交易、用能权交易和排污权交易。支持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序拓展农村产权交易。(责任单位:省金融工作局、四川证监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