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经济普查:重点查服务业、新兴产业与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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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3-05-0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次数: 841

    “现在还不知道情况,需要等国家的通知。”

    一位地方从事经济普查工作的人士,谈起是否将年底进行的经济普查数据纳入新的地区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改革时说。

    上一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提出是要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其中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的了解是重点,并且要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支持。

    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3〕30号),提出成立由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担任组长,各部委领导为成员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此标志着第三次经济普查正式启动。本次普查和上次的重点不一样。根据此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本次普查的时间是2013年12月31日,重点是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目的是要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提供支持。

    国家统计局此前在山西等省进行了试点工作。山西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郝增国告诉记者,了解小微企业,主要是了解规模“三下”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资质以下的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些企业没有纳入日常的常规统计。这可以为了解年度全部的经济总量作预计。同时普查完成后,有关新兴战略产业的内容,会被分出来,进行测算。

    “本次普查的进步在于,会使用移动电子设备进行输入数字,同时电子地图会运用,过去只是手绘地图,因此本次普查精确度会有变化。”他说。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彭志龙2012年11月透露,中国过去核算GDP数据主要是按照《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的标准,该体系采纳了联合国1993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已经修订形成了国民经济核算新的国际标准2008年SNA。

    根据联合国2008年修定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研究与开发活动将视为生产活动,应计算产出。而此前,研发被作为类似成本的中间消耗计算。这意味着过去科技活动也会产生地区生产总值(GDP),此使得经济总量会有所提升。

    不过,鉴于即将进行的第三次经济普查不涉及到核算制度改革,可能对于解决全国和地方GDP数据不统一作用不大。此前在上一次经济普查后,国家开始推行地方统计数据直报中央的制度,以便解决全国和地方统计数字不一致的问题。

    但截至2013年第一季度,全国所有省份的GDP增速,全部高于全国的7.7%。这意味着,地方数据直报中央,并未带来GDP核算的改进。

    此前进行第一次第三产业普查后,GDP调整增加了部分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提升了6个百分点;进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后,GDP调整增加了2.3万亿元增加值;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后,GDP调整增加了1.3万亿元增加值。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强在2012年8月25的一次会议上指出,下一步需要进一步研究普查与核算之间的关系等重大问题。

    一位国家统计局人士指出,目前具体的第三次经济普查方案还在研究,预计未来普查结果用什么样的方法进行GDP核算,预计会有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