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谴责高盛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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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02-03    来源:   浏览次数: 1898
高盛(Goldman Sachs)受到香港监管机构谴责,此前该行在一笔50亿美元的交易中违反收购交易规则,发表了关于其提供咨询的一家客户的研究报告,并交易了该客户的股票。

这是香港有关部门首次公开谴责大型西方银行在提供交易撮合咨询时违规,而且对高盛而言特别难堪;Dealogic数据显示,去年高盛摘得亚洲并购业务桂冠,撮合的交易总额高达2510亿美元。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昨天表示,在新加坡华侨银行(OCBC)收购高盛客户——永亨银行(Wing Hang Bank)的过程中,高盛的行为“不符合《收购守则》就财务顾问订下的标准”。

这家美资银行于2013年11月受聘为香港永亨银行提供咨询,此前永亨的大股东接到了外部竞买人的接洽。但高盛的员工直到次年1月才将永亨股票列入内部受限名单,从而禁止发表有关永亨的研究,并需披露为其他客户买卖永亨股票的任何交易。

“上述违规事件显示,高盛就香港的收购交易实施的合规政策与程序存在重大不足,”香港证监会表示。

证监会的谴责列举了一系列违规行为,起源是高盛的投资银行家没有把承接永亨银行业务这件事通知负责合规事务的同事。当时,高盛的所谓合规“监控室”不检查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交易消息,而是依靠银行家和外部媒体判断哪些证券应该受限。

高盛的银行家们在2014年1月6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日华侨银行与永亨银行的股东们开启排他性谈判),并立即通知证监会。

高盛表示:“本行极其重视遵守法律和监管相关义务。在意识到这个问题后,我们立即将此事上报证监会,并采取了必要的补救措施。我们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彻底的内部审查,并实施了改进内控机制的措施。”

自那以来,高盛的银行家们接受了进修培训,并得到有关其合规职责的提醒。现在,该行的监控室还订阅官方来源的相关警示,从中获得交易信息。

该银行还违反了禁止顾问发表有关处于交易状态的客户的研究报告的规则。高盛分析师在受聘后的两个月期间发表了三份研究报告和一份评论,包括提供其盈利预测(这对顾问而言是明令禁止的行为)。

高盛还买卖了永亨银行的股票,进行了111笔当时未披露的交易,其中有26笔属于自营买卖,需要监管机构的明确许可。

随着境外对中国投资兴趣增强,而中国投资者对境外投资兴趣增强,亚洲的交易撮合业务近年急剧上升。